市科技局关于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15:58:00     点击:243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途径及要求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属控股公司、集团公司、驻津科研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等可以提名。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按要求择优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提名工作。

(二)专家提名

1.专家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本市专家包括: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

32014年(含)以来获得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上述(1)中,院士作为提名专家的,年龄不超过75岁(194911日及以后出生);上述(2)(3)中,第一完成人作为提名专家的,年龄不超过70岁(195411日及以后出生)。

2.提名要求。提名专家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主责专家。

1)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院士、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获奖人可3人联合提名1人。

2)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院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人,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获得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1个项目。

3)天津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院士、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获奖人可2人联合提名1项(人或组织)。

3.提名注意事项。

1)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二级学科)进行提名。

2)多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3)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4)连续两年提名项目未获奖的提名专家,暂停提名资格一年。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专家提名前,请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附件1)提出申请,并发送至KJJL@tj.gov.cn。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提名专家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

单位提名前,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查看提名数额,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

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831日。

2.提名公示。

1)公示主体。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名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公示。

2)公示内容和时间。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中《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各单位要强化科技保密意识,加强公示范围、方式、内容等管理,防范关键敏感信息泄露。

二、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为所提名项目创建填报账号,并组织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8129009301700,逾期无法提交。

(一)提名书填报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使用填报账号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提名书审核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提名书》进行审核、把关;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对所提名项目完成公示后,在线提交《提名意见》。

(三)提名材料提交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函》、项目《提名书》。

重要提示:上述三个环节中,涉及盖章、签字的内容,系统内均有模板,须从系统下载,盖章、签字,扫描后上传系统。

三、材料报送

(一)多媒体介绍材料

提名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轮评审通过的项目,需提交多媒体介绍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多媒体介绍材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与提名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提名书范围,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多媒体介绍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不得加入背景音乐。

PPT视频版格式要求:制作wmvm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一般由前三完成人录制,插播的含专业配音的视频一般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0%

PPT版格式要求.pptx或.ppt格式,不得加入配音,不需自动播放。多媒体介绍材料的播放环境为:操作系统Windows 10,PPT视频版播放软件PotPlayer,PPT版播放软件Micosoft PowerPoint 365,投影长宽比16:9,建议所制作的多媒体介绍材料与此播放环境兼容。请务必提前自行测试,确保视频文件能够完整连续播放。(二)纸质提名材料1.提名函(1份)。所有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均需报送。2.提名书原件(1份)。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统一报送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四、注意事项1.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3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3年6月30日前应用)。3.2023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4.同一项目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该项目暂停一年提名。5.提名项目中主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作出科研贡献

,并提供证明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6.提名2024年度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登记。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项目成果登记—办理成果登记,即可查询办理程序、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7.技

术合同认定登记。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

gov.cn),办

事服务—天办事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

,即可查询办理程、各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五、工作培训会(一)会议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9:30(二)会议

内容天津市科技奖励政策解读

名注意事

项;交流与答疑。(三)参会人员及形式会采用线上线下

结合的形式开展。1.提名单位:各单位可安排1-2名科技奖励负责同志现场参会。也可线上参会会场形式组织管辖范围内申报单位统一线上参会,每个提名单位使用一个账号登录腾讯会议。2.提名专家:可,也可线上参会。

线下会议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报名后另行通知。(四)报名要求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参会人员请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前扫

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二维码六、联系方式(一)政

策咨询市科技局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022-58326701、022-58832903、022

-23519070(二)提名单位滨海新区科技局022-66707989      和平区科技局022-23196686 河北区科技局022-86280126        河西区科技局

022-63008059河东区科技局022-24128548      南开区科技局022-87875863红桥区科技局022-63015404         东丽

区科技局022

-843768

91西青局022-2739015

7      

  津南区科技局022-28515477北辰区科

技局022-2639

0021         武清区

科技局022-82138910 宝坻区科技局022-82626809         静海区科技局022-63032490宁河区科技局022-69265227 

       蓟州区科技局022-291

42794开发区科技局022-66878895       

 高新区科技局022-8480685

8 保税区科技

局022-84906091具有提名资格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的科

技奖提名工

,由各单位

科技主管部门负

责。(三)系统技术支持022-23106167,电子邮箱program@tj.gov.cn2024年8月5